古代中国赋税制度沿革及规律 新乐一中 黄少同 古代中国王朝建立和维护统治有两个重要支柱:一是钱,二是兵。赋税是国家财政(“钱”)的 重要来源,也是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 5 中国封建社会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即调;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即田租;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其他杂税。 一、赋税制度的沿革 10 1.夏商周贡赋制度: 贡赋是土贡与军赋的合称。中国历代王朝规定臣民和藩属向君主进献的珍贵土特产品称作贡; 赋原为军赋,即臣民向君主缴纳的军车、军马等军用物品,君主再给与回赏。夏商周三代分封制度 15 下,受封者要向国君缴纳贡赋,这是赋税制度的雏形。 2.春秋初税亩 内容:春秋末期,铁犁牛耕技术使用,贵族驱使奴隶在井田(“公田”)之外开垦“私田”,收获 20 私有,致“井田”日渐荒芜,诸侯国财政锐减。为解决财政困难,齐国管仲实行“相地而衰征” 、鲁国 实行“初税亩”,规定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纳税,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 始。 作用:春秋“税制改革”承认私田合法,从而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加速了井田制的 25 瓦解和地主土地私有制的形成,有利小农经济的发展,是社会转型的重要因素。 3.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内容: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发徭役、兵役,称“编户齐 30 民”。编户齐民是国家赋税的主要承担者,农民的负担主要有四项: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 (即人头税,算赋是对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口赋是未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徭役、兵役。 “人丁”是征税的依据,虽然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但汉朝田租轻而重人头税,因 此,即使在“文景之治”这样的盛世时期,农民的负担依然沉重。 35 影响:汉代统治者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但加剧了土地兼并,引发了严重的社 会矛盾;少地或无地的农民为逃避沉重的赋役负担,或托庇豪门,加强了豪强地主的势力,或沦为 流民,成为社会动荡的重要因素。大量的编户齐民从政府的户籍中消失,加剧了国家的财政危机。 4.北魏租调制: 40 内容:北魏孝文帝改革实行均田制。在均田制下,受田农民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定量的租(田 租,缴纳谷物)、调(户税,纳布或帛),服劳役和兵役。 作用:改革加速了北魏的封建化。 45 5.隋唐:租庸调制 5 隋唐继续北魏的均田制,但赋税制度发展为租庸调制。租庸调制始于隋朝,唐朝完善。 50 内容:受田农民每年必须向国家缴纳定量的谷物,叫“租”,纳定量的布或帛,叫“调”,服劳役 和兵役,赋役期内,不去赋役者可纳布或帛代役,叫“庸”。 作用:以庸代役,保证了农业生产时间;由租调制到租庸调制的转变,标志着从劳役地租到实 物地租转变,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 55 6.唐朝中期:两税法。 原因:唐朝中期,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入 减少。为解决财政困难,780 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建议,实施两税法。 60 内容:两税法规定,一年分夏、秋两季征税,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两 税”指户税和地税) 特点:两税法是我国古代从“丁税”为主向“地税”为主转变的开始,是地主土地所有制高度发展 65 的结果,奠定了唐后期至明中叶中国古代赋税的基础。 作用:两税法统一税制,既简化了征税项目,又使赋税相对确定,保证了国家财政税收;改变 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表明封建国家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按田亩交纳地税”, 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两税法是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 70 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重大变革和进步。 局限性:但两税法并未能遏制土地兼并,唐后期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大地主隐瞒财产转嫁赋 税现象增多,政府为保证财政又增加捐税,农民负担更加沉重,社会矛盾加剧。 75 7.北宋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 内容:北宋“不抑兼并”的政策,使土地兼并现象严重。为保证国家财政,王安石变法实行募役 法和方田均税法。募役法规定,应服役而不去服役者,应交纳免役钱。方田均税法规定,清查土 地,按土地多少、好坏纳税。 80 结果: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的规定,触犯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因遭到他们的反对而被废 除。但王安石变法的税制改革继承了两税法以土地和财产为主的征税标准。 8.明后期张居正“一条鞭法” 85 内容:明朝中后期,商品经济发展,土地高度集中,为保证政府财政收入。1581 年,明代嘉 靖时期的内阁首辅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规定: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 成银两,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征收。 90 特点:赋役合并纳银。 意义:“一条鞭法”上承唐宋的两税法,下启清朝的“摊丁入亩”,统一简化税制,是我国封建社 会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赋役征银,是商品经济发展的结果,适应了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发展 的需要,有利于农产品的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的势力,相对 95 减轻了农民负担,有利于生产的发展; 结果:由于大地主的反对,“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就被废止,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 来。 100 9.清前期摊丁入亩,征收地丁银。 清朝前期,经济发展,人口增殖,但人头税使隐蔽人口现象严重,农民负担过重,影响社会安 定和国家财政收入;1712 年康熙帝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为摊丁入亩提供了条件。 105 内容:雍正帝时期规定:地丁合一,丁随地起。即把丁税平均摊入地亩中,征收统一的地丁 银,不再征收丁税。 特点:废除人头税。 110 评价:摊丁入亩的实行,标志着延续了数千年的人头税被废除,表明封建国家对人民的人身控 制松弛。相对减轻了无地、少地农民的负担,隐匿人口的现象减少,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农民 有较大的人身自由,有利于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赋税规则的简化,有利赋税征收,保 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115 二、规律: (一)特征分类: 10 1.以征税标准为据: 120 ⑴ 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人头税”,即丁税。如明朝及以前的赋税制度。 ⑵ 以土地和财产(田亩)为主要征税依据:土地税,即田租。如初税亩、唐两税法以后的赋 税制度。 125 ⑶ 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户税”(调)。如北魏至唐朝的“调”。 另外,还有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杂税。 130 2.以征收形式为据: ⑴ 征收实物税的赋税制度:明朝一条鞭法之前的赋税制度。 ⑷ 征收货币的赋税制度:北宋募役法、明一条鞭法、清摊丁入亩; 135 2.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沿革的趋势: ① 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以两税法为标志),直至取消人头税 (以摊丁入亩为标志),反映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 140 ② 赋税形式由实物为主到货币为主转变(以一条鞭法为标志),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 展。 ③ 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145 ④ 税种由繁杂逐渐演变为简化(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⑤ 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纳绢代役(以“庸”为标志)。 150 ⑥ 国家重农抑商,对商品征收重税。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表明,赋税制度日趋简便科学。 3.赋税制度变革的原因 155 (1)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2)土地兼并严重,社会矛盾激化; 160 (3)稳定国家财政,调整政策。 15 4.赋税制度变革的影响 (1)赋税制度是调整国家、地主和农民的利益,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 165 (2)赋税制度的宗旨是保证国家财政,维护政治统治。 (3)赋税制度的变革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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