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03 法律制度 1954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立法活动被终止。 1962 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议程,并于 1964 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 年 11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工作,至 1982 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虽然草案并未 正式通过成为法律,但现行的民法通则都是以该草案为基础。 2002 年 12 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权法尚未制定,加之对民 法草案认识分歧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终被搁置下来。 2014 年 11 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2016 年 3 月 4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编纂工作已 经启动,从做法上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民法总则的征求意见稿 已经出来,预期 6 月份能够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 2016 年 6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 立法程序。 2017 年 3 月 1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 过,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 2018 年 8 月 27 日,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 关内容,新增离婚冷静期。 2020 年 5 月 28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一、中国古代法律 1、特点: ① 源远流长,逐步完善,唐朝最终定型 ② 长期独立发展自成体系 ③ 援礼入法,礼法结合,儒家思想为法律基础 ④ 将人伦纲常内容法律化 ⑤ 刑法内容彰显人道主义关怀 ⑥ 追求无讼和谐的价值取向 ⑦ 法自君出,皇权高于法律,法律为专制政治服务,法律实质属于人治 ⑧ 行政与司法合一 ⑨ 刑法发达,民法薄弱。漠视人权保障 ⑩ 忽视个体,家国一体 2、原因: ① 儒家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主导地位,从而对法律思想形成制约 ② 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长期占主导地位,为保护小农经济发展和小农社会和谐稳定,故在法律思想上强调内 儒外法,刚柔兼济 ③ 中国古代政治本质是人治,故中国古代法治服务于人治,以法治倡人治教化 ④ 为维护大一统帝国和专制皇权的威权统治,故重刑法威压,而轻民法人权 ⑤ 封建专制中央集权不断强化 ⑥ 宗法制的影响 二、中国古代容隐制度 1、特征: ① 容隐对象范围不断扩大 ② 对容隐避罪情形限制加强,严厉打击谋反行为 ③ 亲亲相隐的诉讼原则突显伦理关怀 ④ 容隐思想历史悠久,对后世影响深远 ⑤ 容隐法律制度不断走向完善 ⑥ 以儒家“孝道”和法家“忠君”思想为理论基础,以维护社会秩序为价值追求 2、形成原因: ① 宗法血缘观念的浓厚 ② 儒家思想主导地位的确立 ③ 法家思想的影响 ④ 封建专制统治的强化 三、明朝刑审制度 1、特点: ① 三司相互牵制 ② 形成制度化 ③ 审判程序严格 ④ 谨慎对待死刑 ③ 加强对地方监察 @监察官参与审判过程 2、评价: ① 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 ② 有利于减少冤假错案 ③ 但依赖于人质社会,缺乏现代法律观念 四、中国近代法律 1、发展特点: ① 跳跃式发展,与社会发展相脱节 ② 受改良、革命和政治体制的影响 ③ 受社会结构、经济结构、民众心理等因素的影响 ④ 重制度引进,忽视中国社会的实际 2、传统法律制度向近代法律制度转型原因 ① 传统法律思想的滞后 ② 挽救民族危机的需要 ③ 帝国主义国家逼迫和要求中国法制与西方接轨 ④ 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法律思想和观念的传入(或西方法律和法学的引入) ⑤ 近代有识之士的积极推动(或对封建法律的改良) 五、清末司法审判制度改革 1、背景 ① 中国古代司法存在礼法不分、司法特权、口供定案、刑讯逼供、行政干预司法等诸多弊端 ② 西方列强借此获得领事裁判权,破坏了中国的司法主权 ③ 西方思想观念与司法审判制度的影响 ④ 中国经济、政治、社会近代转型加强,需要与国际通行法律制度接轨。 2、特点: ① 设置专门机构 ② 借鉴西方法律制度,地方参照中央 ③ 区分程序法与实体法,确定诉讼审判制度 ④ 重点在司法机关改革,确立司法独立原则 ⑤ 法律修订范围广泛 ⑥ 取消满洲宗室的司法特权 3、评价: ① 推动了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 ② 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③ 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民主法治思想的传播 ④ 行政、司法分立,确立了司法审判的独立地位 ⑤ 选拔任用专业的审判官员,提高审判效率,判决趋向公正 ⑥ 确立辩护与律师制度,保护被告人合法权利 ⑦ 在清末新政背景下的司法制度改革,旨在维护清王朝的统治 ⑧ 有利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⑨ 推动了中国司法与社会的近代转型,为废除领事裁判权提供了条件 ⑩ 有利于中国融入国际社会 六、晚清国籍法 1、背景: ① 近代海外华侨群体的日益壮大 ② 华侨居留国政府殖民主义政策致使华侨国籍问题产生 ③ 在涉侨事务中,清政府因缺少国籍法而长期处于被动地位,主权蒙受重大损失 2、影响: ① 近代中国法制史上的重大成就 ② 体现了清政府主权意识的增强 ③ 保护了海外华侨的利益,增强了华侨对祖国的认同感,激发了华侨的爱国热情 ④ 维护了领土主权完整 ⑤ 影响后世国籍法的制订 七、古罗马法律 与古代中国法律制度的不同 ① 重视公民个体,突出私法 ② 体现民主原则,注重“法治” ③ 法制理念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④ 按社会地位确定刑罚 八、美国总统宣誓制度 1、特点: ① 宣誓主体广泛 ② 突出宪法的权威 ③ 体砚三权分立、权力制约 ④ 手扶《圣经》宣誓,彰显宣誓的神圣感和宣誓者的使命感 2、价值: ① 树立法治信仰。凝聚共和力量 ② 强化民主观念 ③ 增强历史使命感 1.(2020·辽宁省实验中学东戴河分校高三月考)根据材料和所学知识作答以下问题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家族主义和阶级概念上。二者是儒家意识形态的核心和中国社会的基 础,也是中国法律所着重维护的制度和社会秩序。在中国古代,家族本位的法律价值取向贯穿了中国封建王朝制 度的整个历史,法律与道德伦理相结合,构成了中国古代最具特色的家族法律体系。……古代西方法律则是以个 人为本位的,西方法律文化在其产生之初就含有公平、正义的观念,而且源远流长。——邓琦《中外法律比较研 究》 材料二 鸦片战争加速了中国传统法律的转型。龚自珍、魏源等从自救的角度对清朝的律例与司法制度展开了 批判。林则徐首倡“睁眼看世界”,主持编译了《各国律例》。1902 年,英美等国表示,如清政府改变司法现状“皆 臻完善”,可以放弃领事裁判权。清政府不得不“参酌各国法律”,修订现行律例。1905 年,清政府以西方资产阶级 法典为立法模式,大规模移植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开始法典编纂工作。1912 年,南京临时政府参议院颁布了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 ——摘编自石田琢智(日本)《中日法律的近代转型的比较分析》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分别指出中、西方古代法律的价值取向及其根源。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分析近代以来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向近代法律制度转型的原因及意义。 2.(2020·夏津第一中学高三月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教育始终是由官学和私学交替兴盛、相辅相成的。后秦设立了第一个专门法律教育机构。 唐朝律学的学习内容是律令格式和儒家经典,宋代的学习内容除当朝律令、断案外还有儒家经术。由于法律被视 为众多维护君主专制工具中的一种,司法始终从属于行政。在学习者心目中,学以致用比探求真理更为重要,他 们所追求的是对已有法律的全面了解和熟练运用,为日后的仕途打下知识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习法者的这种 功利追求制约了他们的学术追求和成就。在官学中,法律教育始终是传统的阐述式教育方式,即教师在课堂上对 当朝律令进行讲读和解释,阐发案例,然后学生自己诵读、记忆,理解、意会。 ——摘编自吴秋红《论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特征》 材料二 受英国法律教育风格的影响,最初的美国法律教育是开业律师的一项增收的副业,因此美国最早的法 律教育有很突出的非官方性。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美国院校式的法律教育成型。随着美国社会关系的复杂化,政 府领行的法律越来越多,专门研修法律就显得比较重要,长时间的学位制教育迅速发展。法律院校既有私立的, 也有单靠政府资助的;有全日制的,也有函授、夜校性质的。据统计,美国登记在册的法律专科院校有百七十余, 每年的在校学生有四至五万人。法学院每一个教师都可以按自己的方式、自己编著的讲义教学,教师之间互不监 督,平时没有什么往来,只对自己负责的课程质量负责。在课堂上,主要进行法律技能的训练,着重善于处理法 律实际问题能力的人。开设的课程主要有:契约、民事侵权行为,不动产和人身所有权、托管权、商务法、破产 法、公司法、税法、行业规则、刑法、行政法、劳动法、犯罪学、国际法等。——摘编自舒扬《浅论英美的法律 教育》 (1)根据材料一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的特点并分析其原因。 (2)与中国古代法律教育相比,材料二中所反映的美国近代法律教育有哪些新表现并分析其影响。 3.(2020·全国高三开学考试)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自战国、秦汉以来,随着官僚体制的不断完备以及皇权的加强,“以言代法,以言入法”的趋势也进一 步加强。中国古代的法制一直是以家法为基础去构建国法,古代的法制名义上是公器,目的是彰显王者为政之信, 布大信于天下,以期政通人和。学术界经常以“以礼入法”“以法入礼”来描述中国古代礼制与法律制度长期的杂糅并 用、互为表里、互相促进的发展趋势,简称“礼法合流”。——摘编自赵旭《唐宋法律制度研究》 材料二 英国是英美法系的代表国家之一,判例法是英国法的一个典型的特征。在一部介绍英国法律的著作中, 实体法仅占 1/10,大量的内容是介绍其法院组织、管辖权力划分以及诉讼程序。由于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成为联 合王国的组成部分,为维护国家的统一,尊重上述地区人民的传统,英国国会在立法时充分考虑这些地区的特殊 性。 英美法系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始终是以英国为中心向外传播的。随着英国对外扩大势力范围,英国法也 扩散到世界各地。——摘编自王菲《外国法制史》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其形成原因。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英国法律不同于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并说明英国法律的作用。 4.(2020·华中师范大学海南附属中学高三月考)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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