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材料: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 案例 分析 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 “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 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 已定也。 私人财产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Q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 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PART 01 定分止争— 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 、财产制度 ( 1 )财产制度的含义: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 2 )财产制度的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 度。 ( 3 )财产制度对社会生活的意义: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 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 和发展生产力;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 、财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国有财产集体财产 神圣不可侵犯 10% 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45% 保护、补偿 ≠ 赔偿 3 、财产权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 来经济收益的权利。除此之外,继承权、股权、其他投 资性权利,网络虚拟财产都属于财产权。 4 、物 房子 林木 土地 书籍 存折 汽车 Q :请判断哪些属于动产,哪些属于不动产?你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物 物权 物权基本原则 0 1 0 2 不动产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 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房子、 树木。 动产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床、汽车 5 、物权 ① 含义: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是 最基本的财产权。 ② 类型: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 ③ 物权基本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 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 ( P14 ) 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外界公示,任何因为基于 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行为,即使公示错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 (补充笔记) 6 、所有权( P13 最后一 段) ( 1 )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2 )类 型: 国家所有(全民所 有) 所有权 集体所有 农村土地等 私人所有 房子、车子 等 文物、河流、矿藏等 ( 3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P14 第二段) ①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 法律规定登记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 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 不动产登记机构 办理登记,才能取 得所有权。 ②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应当依照 法律规定交付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 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 财产的所有权。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 另有规定的除外。 [ 相关链接 ] :( P14 ) 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 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 权 【动产特殊例子】: ( 1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2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 ,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 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探究与分享( P14 )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 80% ,余款在办 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 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名下。 刘某与丁某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1) 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王某 过 户 后 登 出 记 售 刘某 先出售 (已付 钱) 先行入住 ( 1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丁某 、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 未经登记 ,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 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取得了 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丁某按照合同的约定支 付了房价的 80% ,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 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探究与分享 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 可以市价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 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 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扣押。 (2)(陈某是否可以善意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2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 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 ① 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② 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 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 由于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 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多个权利主体对同一 物共同享有所有权 7 、共有财 产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 例如: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 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    ( 二 )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    ( 三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 四 )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    ( 五 )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PART 02 物尽其用— 他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 、他物权 (1) 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 种类:分为 用益物权 和 担保物权 。 (3) 实质: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4) 意义: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2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 1 )含义:用益物权是对 他人所有 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 占有 、 使用 和 收益 的权利。 ( 2 )主要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温馨提示】: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其基本特征是: 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 条件。 3 、 用益物权的主要内 主要包括 主体 容 权利内涵 土地承包 经营权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 农民 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宅基地 使用权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 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 农民 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 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保护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 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 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有期限)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无期限)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 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 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 建设用地 权利 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国家的土 使用权 人 地) 【特别提示】( P16 第二个相关链接) ①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 让。 ②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 相关链接( P16 第一个) 三权分置”下,所有权、承包权和 经营权既存在整体效用,又有各自功 能。从当前实际出发,实施“三权分 置”的重点是放活经营权,核心要义就 是明晰赋予经营权应有的法律地位和 权能。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 村改革又一重大制度创新。 “ 三权分置”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 自我完善,符合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 发展的客观规律。

ppt文档 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2021-2022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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